南昌 2016 公积金缴存比例
南昌 2016 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6-04-29 浏览:分享人: 沈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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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本级和省直单位现行执行的缴存比例都为 12%。
缴存基数
各单位应以 2016 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
31 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 2016 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额度
2016 年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 3200 元 (含单
位、个人两部分) ,下限为 260 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各
单位在核定月缴存额时原则上不超过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应
明确告知职工须依法纳税; 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不足下限的应当依照规定上调,确有困难实在无力上调的,
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程
序办理暂缓上调手续。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
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
资总额的项目计算。
单位新职工(含单位新调入职工)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
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
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亩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
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
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