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宿舍规章制度
1. 午休时间内禁止有吵杂声。午体时间
为中午 12:40。晚上10:30之后不许有嗓
音,不许大声讲电话。违者每次罚款 10
元。 (提醒一次)
2. 禁止在无烟区吸贝(无 )。违者每
次10元。
3. 中午 12: :00 收各 违者
每件1 元J【〈提醒三次)
4. 垃圾经提醒 10 分印之内倒掉 (提醒一
次六 违者罚款10 元。
5. 会每次 以上用耸费。7 人以
下
6. 经提醒羊三时内没有椒理异味东西,
直接处理掉。 哩一次)
7.晚上12 点之 攻洗衣服,(无提醒)
违者罚款 10 元。
8. 以上各个条款如果有争议投票决定。
宿舍长: 林紫建
执行时间: 2013 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