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交底制度
一、 工程技术交底的目的
规范工程技术交底,确保通过工程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安全、质量、进度措施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目标。
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作为施工管理的原始技术资料应妥善归档。工程技术交底应含以下内容:设计图、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使用的施工方法和材质要求等。
二、工程技术交底的方式
1、技术交底应按不同层次、不同要求和不同方式,应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掌握所从事工作的内容、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2、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科实施,向各工区相关的技术人员、专业工程师进行书面交底。
3、工区的技术交底由工区技术主管组织,专业工程师实施,向工区所属的作业队的队长、队技术负责人、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工班长及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4、工区的技术交底必须交底到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手中。进行技术交底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汇总,对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保证施工人员弄清,做到心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岗位、应该做什么、怎样做。
5、技术交底必须要有交底记录。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字。未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人员必须补充交底。工程总体交底记录由项目工程科保存,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主管工程师保存,施工结束后再报送项目工程科存档。
三、工程技术交底管理规定
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与,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经常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并签字认可。技术人员、质检人员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报上级处理。
3、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