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费量的定制: 设计费在10万以上的(包括10万)省外工程方能承接。其工作内容有:景观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等。 二、设计费的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屋顶花园按工程总造价的10%或15元/㎡~25元/㎡进行取费,也可按2002年《工程勘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取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上下浮动20%)。 三、设计费计算方式: 3.1景观设计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有铺装设计则按实际面积计算}。 3.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按照该景观工程设计费的10%收取施工图预算编制费;工程监理的,按景观工程总造价的2.0%~2.5%收取监造费;编制竣工图的,按照景观工程设计费的8%收取竣工图编制费。 园林设计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Ⅰ级)调整系数0.85,较复杂(Ⅱ级)调整系数1.0,复杂(Ⅲ级)调整系数1.15三个等级进行调整。 四、工作阶段及设计成果:景观设计工作根据项目情况可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4.1 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4.1.1 场地现况勘察、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 4.1.2 与业主沟通,确定主题构想; 4.1.3 场地空间概念分析,景观方案总平面图、分析图及分区平面图草图; 4.1.4 主要景点透视意向(照片/图面辅助说明各景点意向); 4.1.5 概念设计说明; 4.1.6 此阶段工作十五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1.7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2 第二阶段:方案设计 4.2.1 概念设计的进一步完善,与业主再次沟通,使概念构思达成共识,成为并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的景观方案; 4.2.2 深化概念设计,完善表达设计概念的总平面效果图、分析图、分区平面图、总体鸟瞰效果图、重要节点透视效果图; 4.2.3 总体地形变化处理方案,包括各主要剖、立面图; 4.2.4 总体植物效果方案; 4.2.5 方案设计说明; 4.2.6 景观工程估算书; 4.2.7 此阶段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2.8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二份; 4.3 第三阶段 初步设计 4.3.1 依据方案成果与业主、建筑设计院再次沟通,对景观设计方案达成共识,并进行深化方案的初步设计; 4.3.2 总平面优化,确定最终总平面布置图; 4.3.3 确定总体竖向设计; 4.3.4 植物配置及苗木清单; 4.3.5 主要分区放大平面设计; 4.3.6 地面铺装形式及材料处理方案; 4.3.7 景墙、台阶、种植池、步行小径等初步设计; 4.3.8 喷水池/水景之造型和表面材料设计; 4.3.9 配套专业前期技术准备; 4.3.10 小品及设施初步设计; 4.3.11 景观照明灯具选型; 4.3.12 绿化浇灌布置方案; 4.3.13 景观工程概算书; 4.3.14 此阶段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完成(根据项目情况议定设计周期); 4.3.15 阶段成果提交A3文本加(白图)二份; 4.4 第四阶段 施工图设计 按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进行设计,能完整提供环境景观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及所应达到可供施工的设计深度。 4.4.1 景观设计总平面索引图(标明分区); 4.4.2 总平面布置图; 4.4.3 总平面定位图; 4.4.4 总平面竖向设计图; 4.4.5 总平面种植设计图及苗木表; 4.4.6 总平面景观照明、浇灌配置图; 4.4.7 分区平面布置图; 4.4.8 分区平面定位图; 4.4.9 分区放大平面铺装设计图; 4.4.10 各区重要节点设计详图; 4.4.11 景观土建专业施工图; 4.4.13 景观结构专业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