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厨具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积极推广“ ”牌厨具系列产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和期限内,经销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权
1.甲方同意乙方在以下区域和期限内经销甲方下列产品:
1)产品: 家居系列产品,包括整体橱柜、卫浴柜、衣柜、护墙板、房门、酒窖等定制性家居产品及厨房电器、等(以下简称产品);
2)经销区域:
3)市场级别: 级市场
4)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合同及有关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
2.授权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在经销区域内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