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位置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北京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租金及税费交纳方式1月租金元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2付款方式押付乙方每次缴纳房租需提前5日支付3租赁期内的水电燃气费电话有线电视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4物业取暖费由甲方承担第四条双方责任及义务1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2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3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4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承租方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