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
独家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代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乙方(广告客户):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送达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双方确认:甲方担任乙方在中国境内的独家广告代理。广告以及其他行销传播代理服务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限完成。。
第一条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下列广告及其他行销传播代理服务
1、广告及广告相关的服务;
2、提供营销策略与整合传播策略方面的咨询及建议;
3、提供年度广告活动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4、各种媒体计划的分析拟定、购买与媒体执行日程的控制、监看;
5、媒体实施效率评估及媒体情报的提供;
6、日常书面作业;
7、会议记录;
8、竞争动态季报及年报;
9、固定作业会议;
10、广告效果评估分析季报与年报。
第二条 具体行销传播服务
1、各种整合行销传播行动(直销行销、促销、公关等)的策划、创意和执行;
2、品牌识别系统的建立;
3、各种市场调研的咨询及支持服务;
4、小册子、标签、包装或各类平面及立体辅助销售制作物的设计。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的收费
(1)媒体费用;
媒体净价(即甲方支付媒体成本价)加上净价*______%的服务费向乙方收费(亦既乙方支付总额的______%)。该项服务费主要是支付业务及媒体人员的计划及执行的成本。
(2)制作费收取内容;
乙方同意甲方所提出的广告创意,决定开始执行以后,所发生的费用既称作制作费。
制作相关的外付费用(例如:打字费、摄影费、影片制作费、喷修费…)皆加上______%的服务费。甲方将评估并选择最合适的制作公司或供应商,并付起监督与保证质量的责任。
创意人员之时间成本,包括创意发想、文案撰写、美术设计、电脑设计、完稿等,一小时______元。
电报,电话,交通,住宿等杂费,制作前由甲方开列“估计单”,由乙方签署后,开始执行。待执行完毕,直接开列发票向乙方收取实际发生净费用。______%的金额变动,是属容许范围。
(3)印刷费用:
印刷厂净价加上______%的监督费向乙方收取。
除以上所列费用外,其他本合同广告及广告相关服务条款中所列的其他服务项目不再向乙方收费。
2、其他行销传播服务的收费
甲方将根据专业人员的估计工作小时数或依照双方同意的金额提出估价单,在征得乙方同意后,按估价单向乙方收取。所有外付成本另加______%服务费。
第四条 付款
1、付款条件
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以媒体计划和估价单为依据。媒体计划和估价单应征得乙方指定的代表书面同意(货运费用除外)。经乙方签字认可的媒体计划和估价单是双方结算的最终凭证,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变更。
所有媒体费用之收取,乙方应支付______天以内之期票或现金。(例如:八月广告费,9月30日以前付款)但如遇媒体要求预付款或支付现金时,乙方亦应预付款项或支付现金。
甲乙双方发生的任何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计算。
2、税务
因甲方提供乙方国家认可的发票而引起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项及费用的缴纳,其中甲方向乙方收取的服务费用和外付成本费用(不包括媒介费用)产生的税款的______%(营业税______%及文化事业建设费______%),由乙方成担。
3、请款作业
甲方一律开具______发票,并附上请款细目。在每月______日之前送达上月之发票及必要的凭证。若乙方对价目有任何疑虑,乙方有权利查询,甲方有义务配合。
第五条 赔偿
甲方为乙方策划、制作的广告及有关活动,经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未经乙方书面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乙方书面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乙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甲方或甲方委托之第三方未依乙方确认的内容执行,则由甲方负担责任,并对乙方进行补救及补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如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乙方提出必要建议,并可拒绝执行。因甲方没有尽到此义务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甲方对于其发想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图象),尤其是广告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如因此而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 保密
由乙方或代表乙方之人提供给甲方并向甲方明示应加以保守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甲方将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致乙方受到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1、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理由及执行本商品之广告所必需并获得乙方书面同意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