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方案
经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批准,2012年,我院将继续在部分专业试行自主招生。为了切实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据《浙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浙高招委【2010】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自主招生,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二)招生原则:
坚持自主、自律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院建立自主招生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和职能部门、有招生专业的教学系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