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用简明、准确的文字表达合同的标的和名称
委托方(甲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买方)
受托方(乙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卖方)
签订时间:如果没有时间约定就无法确认合同的履行和有效
签订地点:涉及发生争议后的法律管辖
有效期限:涉及发生争议后的诉讼时效
此处填写单位名称
填 写 说 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买方)
住 所 地: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项目联系人: 项目方指定的项目具体联系人
联系方式 :是指信函、传真、电话、邮箱或项目联系人等
通讯地址: 最便于联系的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名称 (卖方)
住 所 地: 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名称
项目联系人: 让与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是指信函、传真、电话、邮箱或项目联系人等
通讯地址:最便于联系的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例如,一种计算机控制软件;一种
新型配方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①新产品开发;②新工艺开发;③新材料开发;④新的技术系统开发;⑤其它原创性的技术开发;⑥达到某某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或新产品。
2.技术内容: ①所属技术领域;②小试、中试、扩试等阶段性技术成果;③商业化生产的技术成果(也称工业化生产);④技术文件:技术图纸、工艺、配方、标准、计算机软件程序等;⑤理论知识、方法或者产业技术。
3.技术方法和路线: ①总体技术改造;②研制新设备;③研制试验装备;④消化、吸收、仿制的新技术;⑤编制软件程序;⑥设计工艺路线;⑦设计;⑧治理污染、环境保护;⑨提高工作效率等。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Ⅹ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阶段性计划内容,第1、2、3、------阶段
2. 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 具体进度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总体计划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
2. 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2、3、------阶段
3. 达到的计划目标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①基础技术资料;②有关背景技术资料;③目前技术的基础状态、状况和技术水平;④相关技术标准;⑤样机或者样品;⑥其它相关技术信息。
2.提供时间和方式:何时何地;①当事人当面交付②委托第三人交付;③邮寄
3.其他协作事项: ①需要另一方协助的事项;②另一方必须给予帮助才能完成的,另一方就必须给予帮助或协助。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①退回当事人一方;②留下自行处理;③在Ⅹ年内保存,不得丢失;③各自存档保管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ⅩⅩ元;或美元ⅩⅩ元
其中:(1)委托人向研究开发人约定支付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经费是从事研究开发的(包括设备或仪器)投入,占总额Ⅹ%,合计人民币Ⅹ元
(3)报酬是为他人付出劳动所得,占总额Ⅹ%,共计人民币Ⅹ元
(4)为他人付出劳动所得,占总额Ⅹ%,共计人民币Ⅹ元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Ⅹ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一次性支付:Ⅹ年Ⅹ月Ⅹ日至Ⅹ年Ⅹ月Ⅹ日支付;银行转账、托收或现金支付Ⅹ元
(2)分期支付:①Ⅹ年Ⅹ月Ⅹ日,银行转账、托收或现金支付Ⅹ元;②Ⅹ年Ⅹ月Ⅹ日,银行转账、托收或现金支付Ⅹ元
(3)提成支付:①提成支付计算方式;②支付时间:Ⅹ年Ⅹ月Ⅹ日,银行转账、托收或现金支付Ⅹ元
(4)双方约定Ⅹ年Ⅹ月Ⅹ日通过第三方向乙方支付:银行转帐、托收或现金支付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①合同约定监督;②每月、季、半年一次的;③双方约定的第三方负责监督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①自由合理支配;②按照合同约定专款专用;③保证开支经济合理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①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②合同约定的第三方负责监督;③有知情权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Ⅹ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发生了使合同基础发生变化的客观情况
2.主要人员变动、国家政策变动等使原合同的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或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可以变更的情形出现
4.考虑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为维护双方利益,应留下空间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商业秘密,如本合同的Z类技术和S类工艺
2.例如:主管技术的项目负责人变动、国家重大产业计划变动、 显失公平等情况
3.考虑技术进步的发展,独家难以承担一个完整的项目,这里就有对外合作问题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不涉及本项目技术权益的;②不属于本项目核心技术的,实属S类或Z类技术。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①双方约定承担,约定优先;②合同无约定,由当事人合理分担,合理分担不等与平均分担;③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①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认;②国家或地方政府指定机构;③当事人约定几名专家确认;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 Ⅹ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Ⅹ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①涉及本合同的技术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露。
2.涉密人员范围: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 。
3.保密期限:①依法保密;②约定保密期限,约定优先,但此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规定③无保密期限 。
4.泄密责任:①当事人合同约定优先;②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①涉及本合同的技术文件、资料、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②本合同技术标的及应用方向;③本技术的销售市场和方向 。
2.涉密人员范围: ①直接或间接涉及本合同技术的有关人员;②乙方的研究开发人员;③涉及与该技术成果的相关人员。
3.保密期限:①依法保密;②约定保密期限,约定优先,但此约定不得违背国家有关规定③无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①当事人合同约定优先;②依照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①约定交付的形式与数量;②双方当事人举行交付签字形式;③交付时双方的书面认可。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Ⅹ年Ⅹ月Ⅹ日在ⅩⅩ地交付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①不得使用淘汰或禁止的标准;②约定的标准和方法;③约定使用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其他国外标准等;④无标准的,按行业的一般要求鉴定;⑤方法:专家评议、国家规定的部门检测结论、鉴定会或双方认可的方式。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①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其它责任;②本约定具有溯及力合同结束后,本约定仍然有约束力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1或2 种方式处理:
1. Ⅹ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①研究开发人员取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②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委托人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受让(购买)的权利;③专利权为双方共有,利益归双方共有;④允许当事人的其它约定。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①甲方;②乙方;③双方共有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①甲方;②乙方;③双方共有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①归实施方所有;②双方按比例分享;③双方均有。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①双方约定,约定优先;②如无约定则按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 Ⅹ (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人员掌握该技术成果,包括设计指导、技术指导、工艺方法指导、技术培训与授课讲座。
2:地点和方式: ①合同约定地点;②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