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分宜公路分局
出租方(乙方):江西省胜通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概况:仙女湖大道西延段
二、租赁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随机人员
水车
8T
1
1
铣刨机
维特根2000
1
2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本合同所列的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也没有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四、乙方基本责任:
1、乙方负责自有设备的保养、维修,保证完好率;乙方人员吃住自己负责。
2、提供技术性能良好的设备及操作熟练的操作手,满足甲方24小时施工;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手确实操作不熟练、工作态度不端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更熟练、服务意识更强的操作手;如果乙方不服从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清除乙方设备,并且扣除相应的租赁费。
3、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4、乙方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