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养护管理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甲方将 绿化养护工程委托给乙方,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
一、工程地点: / 。
二、工程内容:平方米。
三、工程总承包价:绿化养护面积 平方米,合计人民币。
四、养护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工程标准:达到合格级。
六、工程款支付:承包方在签订合同一星期内向发包方交纳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应在合同正式生效达三个月时,经考核分数达95(含)分以上,签署支付意见单,于十五日内向承包方支付20%的应付合同款项。以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发包方根据考核结果每次支付给乙方中标价的20%,直至所付款项达合同总价的80%止。剩余20%的应付款项须待合同期满一年时,发包方对承包方的养护管理项目进行总体考核并验收合格,在十五日内付清。
七、考核办法:按甲方的招标文件,xxx号文件、xx水务有限公司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