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授权书根据本公司和监理公司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特授予监理人以下权利一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设计标准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更正4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6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事先应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得检验批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得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质量标准得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8工程施工进度得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得竣工期限得签认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