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文库
登录
注册
2

助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报告条件

334阅读 | 16收藏 | 3页 | 打印 | 举报 | 认领 | 下载提示 | 分享:
2
助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报告条件第1页
助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报告条件第2页
助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报告条件第3页
福利来袭,限时免费在线编辑
转Pdf
right
1/3
right
下载我编辑的
下载原始文档
收藏 收藏
搜索
下载二维码
App功能展示
海量免费资源 海量免费资源
文档在线修改 文档在线修改
图片转文字 图片转文字
限时免广告 限时免广告
多端同步存储 多端同步存储
格式轻松转换 格式轻松转换
用户头像
你是森林我已迷路 上传于:2024-07-13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1992年6月,建设部发布了《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建设部第18号令),我国开始实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1996年8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从1997年起,全国正式举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建设部建筑监理协会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注册管理: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满前 3 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
t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