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软件项目开发协议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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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则
1)甲方选择乙方为其开发软件系统,乙方将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甲方要为甲方开发 软件系统。
2)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就乙方承担甲方 信息系统开发项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3)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定义如下:
服务
由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需求分析、软件开发、测试,以及咨询、计划、实施、培训、安装、调试、维护、升级等服务。
规范
信息系统在功能、操作、环境及性能等方面要求的周密而完整的说明。
任务
为完成“合同范围”所述服务而进行的相关活动。
第二条 价格
1)合同总金额为RMB¥ 7 万元,计人民币 柒万元 整,作为系统的开发费用。
2)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费用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由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电汇或支票划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帐户中。
第三条 变更
1)任何一方要求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所有的变更要求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双方签字同意。
2)对合同内容的任何变更都可能导致对预定计划、可交付资料或费用的变更。根据变更要求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乙方应对实现变更要求的工作而相应增加或减少收取费用,并将预计发生费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四条 知识产权约定
1)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售出的产品(包括源码、程序、文件、文档资料),所有权和版权属乙方。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
2) 乙方保证所售出的产品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3) 甲方只能按乙方的规定享有相关产品的使用、升级、开发、转让等权利。如果甲方违反乙方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保密
1)双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2)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相互提供和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凡涉及需要保密的,以预先说明的有关条款为据。并且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将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如技术资料、用户信息)透露给第三者。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签字同意后方可解除。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向乙方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损失。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赔偿外,还须承担另一方为取得此等赔偿而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任一方未能如期履约时,应每天按未能履约部分的0.05%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