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9年度春季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为规范我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考机关设置专业条件,方便报考,经研究,试行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均按照下列专业分类设置,超出本专业分类指导目录以外的,可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分类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对专业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录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请复核,或在报名网络中通过“申诉通道”申请复核。本目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 哲学、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宗教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
2. 公共(行政)管理类:卫生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