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向乙方购买货物,乙方愿意向甲方供货,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品种、规格、材质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吨)
单价(元)
合计
备注: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数量以甲乙双方确定的收货单据为准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合同总价暂定: 元,大写 元;
2、付款: 甲方订货时预交货款的20%,待确认收货后支付货款的60%,剩余货款在收到货的 日内支付,在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要提供正规发票。
3、乙方收款单位: ,
乙方收款银行名称: ,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
第三条、货物数量按收货单据确定,甲方需要乙方供货时,应提前7日向乙方发送需货的单据,提供具体的货物清单。
第四条、交货规定
1、乙方送货至 ,运费由 方承担,卸车的费用由 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货时提交送货单据,双方派员在场确定货物质量,按规范标准见证取样、送检,共同签署验收手续。
第五条、1、甲方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2、乙方应保证供货的数量和质量,且所供的货物不会与他人产生债权债务关系,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方迟延付款或乙方迟延发货,均属于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货物的单价以本合同第1项的约定为准,因市场等因素导致单价上涨或下降的,需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确定。
第八条 每月28日前甲乙双方应积极沟通,确定上个月双方的供货量、合同总款项、已支付款项、尚欠款项等主要信息,以便于督促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九条 任何一方因经济大环境、海外市场因素、疫情等原因,无法继续本合同的,双方保持积极沟通,本着合作共赢的心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 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 仲裁委员会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