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
股权代持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l.1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F下简称“________公司”) 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40%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