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租赁建筑材料(设备)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租赁物
序
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单价
备注
1
底板及地梁开挖挖机
1
2
塔吊
2
3
提升机
2
4
输送泵(含输送管道)
1
5
搅拌机
1
6
和灰机
1
7
装载机
1
8
办公用品、工具用具、
1
准确的“名称、质量、数量、规格”以实际交付的为准,并由乙方书面确认。租赁物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甲方应即时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2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为止。实际租赁期限以起用与报停约定的签证为准,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