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待遇一览表
项目
类别
科研启动费
购房补贴
过渡房或
租金补贴
备注
领军人才
面议
1.学院购房补贴的25%作为安家费,在引进人才报到时一次性发放。
2.引进人才入选省市及学院各类人才计划,学院将给予相应津贴和配套,如入选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者,还可享受20万元/年的专项津贴。
3.符合厦门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学院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符合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规定者,还可享受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待遇。
4.学科领军人才、产业人才、创新团队、特别优秀人才或其他特殊急需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工科20万元
理科16万元
文科12万元
40万元
公寓或3000元/月
教授(具有硕士学位)
工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