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黄山路第四小学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三、各部门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1、办公室:责任人——徐丽主任各类政策、法规、上级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传送以及相关材料、档案的管理。2、政教处 大队部:责任人——尹鹏主任、大队辅导员张培芝学生各类消防教育活动的宣传、计划、组织、安排以及材料的收集。3、教导处:责任人——李倩、韩瑞彦 张静主任相关教材的征订,教学计划的检查,实验室、功能室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检查。4、总务处:责任人—迟培忠主任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排、配置、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的消防安全设施;四、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