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都昌县委宣传部
乙方:九江华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都昌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的维修施工工程交由九江华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数量
1、工程名称:都昌县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
3、工程范围及内容:完成办公室的墙面护墙板装修的施工等。
第二条:工程价款
1、 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其合同总价暂定为:27293元(大写:贰万柒仟贰佰玖拾叁元整),具体费用组成详见《办公楼维修报价清单》。《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为最终结算价,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2、 上述承包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设备润油、燃油料、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