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造价员培训知识点介绍
主要内容:
第一章
1、建筑许可包括施工许可和从业许可。从业许可有单位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2、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确定的工程外)
3、申领施工许可证条件:已办理用地批准、已取得规划许可、拆迁进度满足施工、施工单位已确定、有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有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资金已落实及其他。
4、建设单位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可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
5、因故中止的应自中止之日起1个月内报告,并做好维护。恢复施工要报告,中止期满1年的应核验施工许可证。
6、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批准。
7、发包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8、禁止:提倡总包,禁止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9、承包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10、可以联合承包,但应按资质等级底的单位的业务许可执行,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11、总承包的主体结构必须自行完成,禁止分包。总承包必须经建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