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招生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冀教学〔2015〕2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及护理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018年专接本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2017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7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2018年4月18日9时至4月20日17时,待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含退役士兵)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请考生按照以上两个报名阶段的时限要求完成志愿填报,各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未按要求和步骤进行报名的考生,不再进行补报。
二、现场确认、缴费及指纹采集
(一)现场确认
12月23日前,专科生源学校要将已报名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导入报名系统。12月23日至12月30日,考生到生源学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8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诚信承诺书》由专科生源院校留存一年。
(二)指纹采集
考生现场确认时由生源学校负责报考考生的指纹采集工作,考生参加考试入场时进行指纹身份验证。指纹采集工作须以班级为单位,在班级辅导员监督下,由学校指定专人完成。班级辅导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共同对指纹采集结果负责。
(三)缴费
考生现场确认完毕后缴纳考试费用,由生源学校代收。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财税[2016]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2018年3月19日至3月23日,报名考生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院校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专接本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1.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艺术、体育、外语九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外语;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外语;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外语;外语类专业考政治。外语、高等数学、政治各10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鉴于我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普遍不设置日语、俄语公共课教学,本科段承办院校也无法提供公共课日语、俄语授课,从2019年专接本考试开始,公共课外语停止日语、俄语小语种考试,只保留英语考试科目,请各生源院校及时通知全部在校学生。
2.专业课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
2018年专接本考试不指定考试书目,考生可登陆专接本报名网站下载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说明。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3月24日上午,实行一次发卷,外语、高等数学(政治)科目一次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9:00至11:00;艺术、体育、外语类专业9:00至10:00。
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8年3月24日下午14:30至17:00,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项测试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三)考试地点
2018年专接本考试采取集中考点的办法,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均在指定考点进行,考生应按照本人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试卷交接及成绩公布
公共课及专业课试卷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发放至各考点院校,考点院校交接后要将试卷存放在试卷保密室。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院校于3月25日将公共课、专业课答题纸及未启用的备用试卷交至指定地点。4月18日公布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选拔录取
按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类或专业划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专接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其专接本入学资格。
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5〕3号)有关要求,2018年专接本考试继续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7年度退役士兵;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8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7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18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且退役至河北、具有河北户籍的2017年度退役士兵直接到省教育厅学生处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材料
退役士兵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12月17日,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专科生源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退役士兵报名相关材料和数据库文件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现场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要在省教育厅公布的2018年河北省专接本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