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府发[2011]28号
黄埠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埠镇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黄埠镇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已经镇征兵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埠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征兵 实施计划 通知
抄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黄埠镇党政办公室 2011年10月15日
(共印30 份)
黄埠镇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实施计划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政府、县人武部召开的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顺利完成今年上级下达我镇的二○一一年冬季征兵工作任务,经镇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胡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以新兵质量为核心、以廉洁征兵为重点,深化改革,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今冬征兵任务。
二、征兵政策规定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要把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作为征集的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高职、专科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11年入校的学生。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二)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三)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审查合格,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29日):成立征兵领导小组,研究方案,制定计划。召开征兵工作会议,部署今冬征兵任务。广泛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各村至少要悬挂、张贴三条以上征兵宣传标语,黄沙村必须在主要路口挂三条以上横幅,掀起征兵宣传高潮。同时各村按照今年兵役登记名单,对符合条件的应征青年逐个上户发放征兵初检通知书。
2、体检、政审阶段( 10月30日至11月28日):定于10月30日组织应征青年参加体格初步检查,地点设在黄埠中心小学,由各村组织送检对象参加体检,11月3日由镇武装部组织预征对象到县参加体格复检和心理测试。同时做好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工作,体格初检时,政审同步展开,做好合格青年的跟踪管理和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巩固体检政审成果。
3、定兵、欢送新兵阶段(11月29日至12月30日)一是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政治复查及身体复查,组织家访,做好定兵工作。二是搞好定兵后的管理教育,开好新兵家长座谈会,进行安全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开好欢送会,营造服兵役光荣的社会氛围。
4、总结报表阶段(12月31日至2010年1月10日)整理征兵工作资料,拟写征兵总结,填写各种报表并上报。对新兵家属进行回访,掌握新兵在部队的思想动态、生活和训练情况以及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突出高素质兵员征集重点。优先征集高学历青年入伍,是从根本上提高兵员质量的重大举措。各村要把宣传工作做到每一名高学历青年的家中,要认真学习县出台的《2011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伍大学生优待安置办法》,要想方设法让我镇每一位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本人及家长一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