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生产和采购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地进行围堵、标识、隔离、处理,以防止不合格
品流入下一工序,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按程序正确地处理不合格品,
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来料(委外件、采购件等所有物料简称来料)、在制品、成品及销售的产品之不合格评
审与处理。
3、定义
3.1IQC:来料检验;IPQC:制程检验、巡检。
3.2 品质异常:原材料、产品质量、操作方式、工艺参数等超出预定的控制范围。
3.3 不合格品:不符合产品本身性能要求、状态未标识或可疑的产品,均归为不合格品。
3.4 不良品:不符合顾客要求及公司标准要求之产品。
3.5.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以满足规定要求的过程。
3.6 报废品:无法进行修复之不良品。
3.7 待判品:需要诊断其状态的产品。
4、部门权责
4.1物控-采购组:负责对供应商反馈原材料的不合格情况、沟通处理方案及退货或补换货的
通知及改善跟进。
4.2物控-计划组:负责对异常有影响生产的计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