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是党代会闭幕期间党委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党委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学校重大问题、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决策,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党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二、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扩大范围,由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四、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为通过。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要向主持人请假。五、会议议题范围1、传达、研究贯彻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重要指示及决定等;2、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3、讨论决定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和处级机构的设置、调整;4、讨论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办学方针和指导思想,学校的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机构设置和学科、专业调整方案,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晋职晋级工作方案,财务经费预决算和预算外大额资金使用,国内外重大合作交流协议的审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发事件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校长认为应当提交党委讨论的其它重要问题等;5、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群众组织和统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6、讨论决定党内的奖励和应由党委决定的处分;7、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问题。六、党委会议题由党委书记与副书记,或与校长协商确定,讨论行政重大问题一般由校长提出。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保证决策准确高效。书记校长要按照党政分工原则,向主管副职提出工作要求,由主管副职根据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议题准备工作。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议题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涉及到有关职能部门的,要事前征询职能部门的意见,并做好协调工作。需提供的资料应提前三天交党委办公室,由党委办公室分送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主持者在开会前要了解议题准备情况,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