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环保技术交底
工程项目名称:新建海南东环铁路 施工合同段:DHZQ-4标
工程名称
五总队隧道工程
编号
时间:
2008-2-17
地点
内穿岭隧道、文尖岭隧道、芭蕉岭隧道
一、施工环保、水土保持措施
加强检查和监控,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噪声、振动、废气、强光的监控、监测及检查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环保工作评定。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因施工方法不当而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污染、噪声和其它原因造成对居民生活环境的伤害或妨碍、以及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注意保养机械和正常操作,尽量使机械噪声维持其最低声级水平。采取措施防止机械、车辆停放、维修以及油品存放时油品泄漏。
采取措施,合理安排,减少扬尘等有害气体的排放;隧道施工产生的污水、泥浆等达标后排放;工程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按有关规定排放、处理。由于施工生产活动产生的气体排放、地面排污、水土流失及污染等不超过发包人的数值及法律规定数值。
施工完毕的取弃土场及时平整绿化,并做必要的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营地、场地、便道在使用完毕后立即恢复,或按东环公司要求办理。
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将其运至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处理。生活区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和大小便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施工废水、清洗场地、车辆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排放。
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施工现场清理,拆除废弃临时设施,多余材料及建筑垃圾清运出现场,作到工完场清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施工时根据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方案,做好设计环保设施及临时工程的环保设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及驻地周围环境。
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详细调查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取弃土场、施工便道环境概.
建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工作由总队向建设单位负责。总队负责标段内各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和义务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二、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中,生产、生活区集中布置,并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种类,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生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集中处理,达到集中控制,减少污染范围之目的。
施工中对环境敏感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污染及时进行调查、总结,并按照“限定治理时间、限定治理内容、限定治理对象、限定治理效果”四大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对造成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再次发生。
施工中,环保负责人对施工驻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砂石料开采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环保设施、生产、生活垃圾排放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环保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非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总队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工程队每旬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即从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由专职环保员进行的日常检查。
(1)噪声、光污染控制
施工作业严格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周围单位、居民产生影响的施工工序,均安排在白天或规定时间进行,空压机、发电机、打夯机等高噪声作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施工运输车辆慢速行驶,不鸣喇叭。
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合理设置,晚间不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减少或避免光污染。
(2)水环境保护
施工前作好施工场地布置和排水设施,保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污染水源、不堵塞既有排水设施,保证现有水源不受污染。
布置大型临时设施时,不压缩河道、水渠,不破坏既有水利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弃碴场按设计位置、标高及防护方案进行施工,防止任意堆弃造成降低河道排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及下游居民安全。
为了防止隧道施工中可能造成的地下水严重流失、地表塌陷、水源枯竭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做好地表水、出水点及地表塌陷的观测工作,必要时进行地表处理,同时在岩溶发育地段,维系溶洞水的既有通道,使地下水尽可能保持原有水位。
隧道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在排放前先沉淀过滤,废泥浆和淤泥使用专门的车辆运弃,防止遗洒,污染路面,防止污染水源。
施工中对弃碴场地按设计进行防护,随弃碴随防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
隧道附近有高于设计高程的水源、灌溉渠、水井等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时,优化施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工艺和防渗漏措施,责任到人,并派专人在上述设施周围进行日常观测,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水资源。
(3)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裸露场地、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
装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