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器材租赁合同
承租方:李春东 (简称甲方)
出租方:孟国义 (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共同遵守。
标的物
租赁器材名称
租赁单价
租赁器材规格
备注
脚手架板
0.15元/天/3m
3mx0.4mx0.05m
脚手架板
0.20元/天/4m
4mx0.4mx0.05m
材料必须满足产品设计荷载。以上单价包含租赁费、物资进场、退场运输费用、装卸车费用,以及企业管理费、市场风险、利润、税金及其它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本合同一经签订,单价不再调整。
工程名称及使用地点:呼市回民区攸攸板镇把扣子·元山子村民住宅小区(依山·北岸)
租赁器材的进场运输、现场验收、环境安全保证
乙方负责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双方在甲方工地现场办理租赁器材交接手续,甲方应委派专人与乙方办理领用手续,卸车人员、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办理入库手续(甲方入库单)后,乙方即不再承担任何维修、保养、安全等责任。
器材的现场验收标准:脚手架板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租赁器材规格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是否合格以能否满足现场正常使用为原则。
环境保护: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货物运输及进场验收过程中分包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卸货过程中如产生废弃物必须及时处理到合理、合法的场所,不得随意排放。如乙方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安全保证: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负责行车安全,在器材装车时务必将货物捆绑牢固,避免运输过程中货物掉落砸伤行人等安全事故发生,货物运至现场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指挥。
甲方领用及签收器材人员:李晓东
租赁期限及租金计算方法
租赁期限计划租赁时间为2012年4月 日至2012年6月30日,实际租赁期限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要由甲方确定。如合同到期后,甲方仍需继续租赁,则甲方须在合同到期前10天将续租计划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应在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完善书面续租手续,甲方继续租用。
租金计算方法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租金结算方式如下:乙方送料到甲方工地,由甲方填写入库单,双方确认签字后,租金计算时间及数量以该入库单为准。
付款方式
租赁款按月结算,支付截止当月所到全部供货租费的70%;甲方在现场所租材料全部退场后通知乙方进行结算,双方在30日内办理结算,甲方所丢失器材在经双方核定完数量及金额后15日内付清赔偿款后停收租金。如有违约要支付双倍违约金。
五、租赁器材的维修保养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所租器材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器材退还给乙方前,脚手板应该全数退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提前2天通知乙方进场器材的数量及规格型号,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有关约定对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进行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将上述物品运出场外,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负责对乙方进场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负责按合同规定向乙方发放工程款;
甲方应提前3天口头通知乙方退场器材的数量。如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按要求退场,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负责按照甲方材料部门的进场计划(时间、数量)组织脚手板进场,保证供货及时,并确保数量;
负责提供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规格的脚手板,严禁将残次品或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物品运至现场,乙方对施工现场脚手板质量负全部责任。乙方负责进入现场车辆及人员安全,乙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负责将脚手板运至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车;
根据施工需要,物资需要分不同批次退场,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将租赁物资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不能按通知要求组织器材退场,甲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乙方拒绝接收书面通知,此通知日期即为本批物资退场时间,同时也作为本批器材租赁截止日期;
每次接收付款,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租赁发票;
乙方应在盖章栏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和通信方式如有变更,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甲方。如因联系不通而出现不能退租现象,按照甲方以合同约定的通信方式发出的信函日期为租赁截止日期计算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