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东一、二地块清表工程合同
发包人: 江苏安家利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合作原则,甲、乙双方就 贾东一、二地块场地清表工程 发承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工程承包合同。
1、工程内容
贾东一、二地块项目位于西善桥街道贾东村,项目用地总面积79715.6㎡。
清表工程施工范围东至用地红线向西退让15米,南至规划道路南侧,其余各边界以用地红线为准划分,详见附图。清表面积约为87600㎡。
工程施工内容及清理标准:
1.1、清除场内杂草、灌木,并运出场外;乔木暂不处理,树丛中间杂草一并清理。
1.2、清理场内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优先填埋于绕城公路与项目用地中间绿化带的低洼处。
1.3、对现场土地进行平整(30cm内),小土堆、坑洼高低处推掉就地平整。
1.4、清表工程施工范围内水沟小塘一并平整,并根据地形设置简易的排水沟,使清表之后场内基本不积水。场内的较大水塘(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不须处理。
1.5、清表结束后场地清表工程施工范围内不得留下任何建筑垃圾及杂草等。
2、价格及工期
2.1、价格 5 元/㎡,此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了人工、材料、机械、相关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及相关的规费税金等,价格包含了完成第1条所有工作内容所需要的费用。
2.2 总价=实际清理工作面积×综合单价。合同含税总价大写:肆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438000元(除清表工作范围有变化外,此总价不做调整。)
2.3 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2011年9月 日 。可视场地情况分两片进行,要求第一片场地在 完成清表,以便勘察单位进场。第二片场地在 完成清表。
3、甲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
3.1.1甲方有权利对整个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项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3.1.2 甲方有权利根据工程需要对本合同工程内容及范围做出合理的调整。
3.1.3 甲方有权利让乙方停止并更正不符合合同内容的工作;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三天内退场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3.2 甲方义务
3.2.1 甲方要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3.2.2 甲方应负责本合同施工场地的用地合法性。
4、乙方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权利
4.1.1 乙方有权及时得到应得的工程款。
4.1.2 甲方若提出合同外的工作内容,乙方有权利收取此部分工作内容的费用。
4.2 乙方义务
4.2.1 根据制定的施工方案,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机械设备投入施工。
4.2.2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机械、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4.2.3 严格执行甲方各项指令。
4.2.4 乙方必须对进场的工人,在施工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交底。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4.2.5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都要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和车辆保险,挖机、运土车一切安全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负。
4.2.6 乙方在现场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4.2.7 乙方不得将工程再转包给他人。如乙方再转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再转包人无条件撤离本工程,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2.8 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天处以1000元处罚。
4.2.9 乙方应妥善处理好因施工可能造成与周边居民、社区之间的矛盾。
5、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费超过 10 天时,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5.2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