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就以下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宣签订法务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出租房屋位置: -一
2、出租房屋状况: 。
3、房屋附属设施,
4、乙方入住此房屋时,电表剩余金额为 元,燃气表剩余字数 ,天时 多退
少补。
第二条 ”房屋用途
1、甲方出租该房屋给乙方作 使用,忆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该房屋用途。
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房必转和或转借第三方使用。
3、乙方可以自行找人合租。
第三条 ”租赁期限与费用
1、房屋出租期限自 年_月日始至年 月 日止 共计__ 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离出租房屋,如需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 ”日向甲方提
出续租请求,在得到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同时作废。
3、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支付方式
为 ,并以网银记录作为收款凭证,乙方在每次租金到期日前三天
交子甲方。
4、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租赁押金人民币 元 (大
写: )。
5、租赁期内,甲方只承担该房屋的 ,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汪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作痢侈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爹、以及乙访
应夭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和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四条 ”房屋返还
1、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当日或合同解除当日返还该房尾与其
附属设施给甲方-
2、该房屋与其附属设施返还甲方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
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五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与维修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附
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 “日内进行维
修。 请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如因为乙方愿意,未能及时告知甲方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并且导致乙方出现
人员和伤亡的情况,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更改该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与内部装修,和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所
有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此行为付出相应赔偿-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
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该房屋及其
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5、该房屋下列低值易耗品以及设施甲方不承担维护与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其维护与
维修: 。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甲方出现下列问题,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剩余房尾租
金与押金:
51) 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且甲方不能及时妥善解决的:
52) 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损坏,且甲方不能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