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员工规章制度
第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修改权归本公司。
3、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结合足浴行业的特殊性而制定。
4、本制度是为了严肃劳动纪律,完善服务质量,提高宾客的满意度及员工的配合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5、全体员工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务好每一位客人,提供的足浴服务让每一位客人满意。
第二、考勤
1、员工工作时间为 小时/日,如需加班另计加班费。
2、上下班准时(按照上下班时间规范化有序,考勤卡严禁涂改、乱写乱画,不准带离公司,方便考勤。每月的为 日19:00——20:00统一收回当月考勤卡,发放下月考勤)打卡、签到、签退;忘记打卡超过三次者从第四次开始罚款 元,第五次开始每多一次加罚 元,以此类推。不可以代打卡,否则双方各罚款为 元/次。
3、当月请事(病)假的扣除当月全勤奖、相应月奖金,并根据当月天数影响工休。
4、员工一律不准电话(便条)请假,越级请假,不满一天的请假需部长同意;1天(含1天)须主任同意;一天以上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