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产物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产品名称:
二、订购产品数量:
三、价 格:
四、结算价款: 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五、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施工技术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
方均拒收。
六、付款方式:乙方供货完成后,凭甲方的签字收料单,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票据
后,由甲方在一年内付清材料款。
七、交货规定:由乙方组织运输并承担费用,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按甲方的工程进
度供货,甲方提前2天通知乙方交货日期。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
品的价格作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货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甲方拒
收,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责任。
3、甲方应在乙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须
立即现场处理相关事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
九、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材料款结算后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