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8年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辽宁省内
省外
1304
美术学类
230.33
229.67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219.66
220.01
1305
设计学类
265.40
248.01
130405
书法学专业
262.73
282.26
1305H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443.33
489
130401
美术学专业
471
513
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计算办法及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类别
综合分计算公式
文化课最低控制线
备注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考生专业总分
350分
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350分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考生专业总分+考生文化总分
380分
美术学专业
考生文化课总分
350分
(三)录取办法:
1、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名,按照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顺序录取(考生须严格按照所报校考志愿范围内填报高考志愿)。
2、认可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相关规定但按照各省原始分录取。高考报名的考生中各专业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
3、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
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优先录取。
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如专业课总分并列,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