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动 合 同 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 方:
甲方地址:
乙 方: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二、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5、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6、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7、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劳动报酬
8、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9、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六、保险福利待遇
10、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1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1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劳动纪律
13、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1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5、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16、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1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17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2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20条、第21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内的;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5、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6、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及死亡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27、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