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扬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工商登记机关 社会保险单位代码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 别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单位起始工作时间 合同期限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工作.(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