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人姓 | 吴维强
名;
来信内容。 |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 吴继强,男,1973 年9 月 20 日生,汉族,安福具人,务农,住江
西省安福县察塘乡株木江村谷陂 8 号〈并村前是赛十乡田心村二组) ,身份
证号 362429197309203819, 联系电话,0769-84822729( 东莞) ,015817731945
《东莞) 。
申请人;, 曾建峰,男,1966 年5 月 29 日生,汉族,安福县人,务农,住址
同上,身份证号,362429660529381,联系电话,13257962190〈务工处) ,,
被申请人, 朱绍〔少) 球〈求) ,男,约 55 岁,汉族,安禄县人,务农,
住江西省安福县究塘乡株木江村谷及。
被申请人,朱圣球,男,约 50 岁,其它同上,系朱绍〔少) 球的二第
被申请人,朱业球,男,约 4 岁,其它同上,系朱绍〔少) 球的四前
被申请人,朱飞球,男,39 岁,其它同上,系朱绍〈少) 球的五弟。
被申请人,朱兵红,男,约 17 岁,其它同上,系朱绍〔少) 球已去世的三
弟朱付《窗) 球之子。
请求事项
撒销二申请人的安府林证字[2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