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流程
(1)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给予按时转正。转正手续为:
◆本人在预备期满前2~3周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提出意见;
◆党小组提出意见;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支委会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预备党员材料报院学生党总支审核;
◆上级党委审批。
(2)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3)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
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4)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