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6、不断深化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对全区申报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实行家庭收入诚信申报承诺委托制及农村低保“民主评困团”制。救助工作中,区、乡、村三级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制度,严把审核审批关。定期对新增、调整、注销对象进行集体审核。
8、加大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力度。5月11日,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我局副科以上领导分组联系乡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对乡镇、街道的业务指导,帮助解决乡镇、街道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二、救灾救济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工作体制,将区级救灾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2、不断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结合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4、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捐赠工作领导小组。
7、根据救灾工作实际,明确了10个应急避灾场所。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双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