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
种类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 %)。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 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 。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 。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第六条 验收方法 。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 。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 。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 %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