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防火巡查好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率。
(1)每周末及营业前对场所内各层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工作由公司消防总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参与。
(3)检查各层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火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各层配电房、风机房、茶水间及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
(5)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防火梯是否畅通,防火梯门、烟感探测器、指示灯是否正常。
(6)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7)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四、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五、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