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
甲方因经营活动财务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会计业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时间、范围
1.时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经济业务代理会计业务。
2.业务范围:
①代理会计核算与指导参与财务管理(含整理原始凭证,装订会计凭证及账薄)。
②代理纳税申报相关事项(按税法规定按期做好纳税申报业务,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③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检查及税务登记证年检。
④指导甲方各业务部门按财务要求正确编制和提供内外原始凭证。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原始凭证、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帐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