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主实习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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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宽学生实习渠道和扩大择业空间,校方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但其中有两个事项需贵单位配合:
1.有接受学生实习的意向,并填写回执或出具证明;
2.能够按照我校实习大纲要求,安排指导教师,督促学生完成主要实习环节。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请贵单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酌情考虑。如果接受,请填写回执,由学生带回,作为学校批准该生进行自主实习的依据。
谢谢!
** 学院
202 年 月 日
同意自主实习回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岗 位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职 称
学 生
专 业
实习单位领导(签字): 实习单位:(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