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规,双方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挚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为: —— 。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合作所需的甲方资质证件,包括甲方的营业执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证明等加盖公章资质证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以上证书原件。
三、该项目合作协议签订后,乙方承揽的业务,甲方将作为业务承包方与业主方签订相关的项目总承包协议,在甲方与业主方签订协议后,甲乙双方再签订项目的分包协议。
四、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在项目所在地成立项目部并任命项目经理,授予乙方项目部专用章使用权力。
五、乙方独立承揽的项目,由甲方出具委托乙方收款证明,业主方项目款由乙方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