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8 浏览次数:4964
陕财办会〔2012〕3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人事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精神,现就我省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全省范围内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财会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
二、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须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或我省的破格评审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后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