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F20080306合同编号汽车维修合同托修方甲方承修方乙方1托修车辆基本信息号牌号码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代码车架号注册登记日期里程表公里数2维修项目预定维修项目以双方确认的进厂检验记录单为准实际维修项目以维修结算清单为准3维修材料品名零件号制造商规格型号价格数量类别提供方式注具体内容见维修结算清单类别为原厂件副厂件或修复件提供方式为甲方自备或乙方提供4竣工交车日期年月日交车地点5验收及提车甲方应当在乙方交车后当场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上签字确认并按照维修结算清单结清维修费用后方可提车6结算方式7合同变更托修车辆竣工交付前双方可以书面电话通知的方式就维修项目维修工时和材料竣工交车日期等内容进行变更8违约责任1迟延履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元日29其他约定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请在签字前充分了解有关事宜认真填写表格内容仔细阅读并认可背书合同条款特别是黑体字部分托修方签章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承修方签章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2承托修双方权利义务一适用范围本合同主要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汽车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其他维修项目也可参照使用本合同二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向乙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贵重物品及相关证件二要改变托修车辆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向乙方出示相关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三自备维修材料的应当承担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相应责任四应当根据乙方维修工作的需要积极履行协助义务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验收结清维修费用并提车六对乙方擅自将维修工作转托他人或维修质量达不到国家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返修也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七对乙方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按照规定出具结算发票和维修结算清单的有权拒绝支付维修费用三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应当对托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进厂诊断检验并填写进厂检验记录单二应当妥善保管托修车辆及固定或遗落在托修车辆上的附件设备及有关物品除因维修或检验目的外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托修车辆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托修车辆损坏的应当无偿修理并赔偿损失三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的维修材料否则应当无条件更换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四维修过程中换下的配件总成竣工交车时应当交由甲方自行处理但对环境有影响的废弃物品应当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五托修车辆竣工质量检验的各项技术指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标准的要求并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交甲方保存六向甲方交付托修车辆时应当出具符合规定的结算发票并附维修结算清单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七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维修费用的可行使留置权八质量保证期以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载明的期限或里程为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返修车辆质量保证期自返修竣工交付日起重新计算九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导致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乙方在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托修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乙方应当及时无偿返修做好车辆返修记录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托修车辆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联系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汽车维修企业对车辆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维修费用由此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按照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标准执行四其他条款一进厂检验记录单维修结算清单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当经甲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结算价格按照乙方公示的汽车维修项目工时费和材料费价目表执行三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