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环保管家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就 进行“环保管家”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工作内容
(1)依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企业环保予以宏观规划、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
(2)每季度最少2次对企业进行日常巡查,指导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适时提出清洁生产建议,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3)协助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等工作;指导企业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记录好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信息表,在此基础上帮助企业编制环保月报、季报、年报,同时进行审核、备案且上传至国家排污许可信息管理平台;指导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任务,并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上监测任务进行监测;指导企业按照行业要求进行环保税申报任务;
(4)协助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及时修订);
(5)协调与县、市环保部门的工作关系,及时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沟通企业的环保工作情况;
(6)帮助企业学法用法,合理规避环保行政处罚,对企业环保法律法规自我约束进行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至少每半年1次。
二、甲方工作职责
(1)应依法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企业排污许可证、企业生产规模和排污总量审批文件;
(2)积极为乙方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基础资料、技术数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协助乙方做好环保工作;
(3)接受乙方提出的环保治理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如暂时不能整改的,请在整改意见书上签字),如因乙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得不到落实而产生的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收到甲方签字盖章后的“环保管家”服务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企业开展初巡,并收集资料,建档造册,保障每季度最少2次的日常巡查,乙方若工作需要,可随时联系加密巡查;
(2)乙方工作人员要严格自律,遵纪守法,密切配合甲方完成排污申报、现状监测、环保提标改造等各项工作;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2个月,双方若无异议,甲、乙双方续签本协议,如需修改原合同内容,在续签本协议时经过双方协商进行修改。
五、服务费
(1)服务费为
(2)支付方式为
六、本协议书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七、《环保管家服务工作内容详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环保管家服务工作内容详单》
委托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