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业务资料员)
甲方:山东荣庆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运作秘密,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本协议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外方客户来访以及去外方企业访问的即时翻译内容和书面翻译内容;
2、与学员签订相关的协议、确认函、承诺书、公证合同等文件;
3、学员赴日前整理过程中的所有档案和文本资料;
4、学员在留资格认定证书的申请资料和签证资料;
5、外方来公司后接待当中的所有文字性、照片、视频等资料;
6、对业务有关的所有信息以及联系方式,只能对总经理一人负责;
7、其他公司规定的相关保密内容。
二、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乙方应自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完成自己承担的保密工作;
1、不得打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在社会业务活动中,不得超越规定和要求介绍甲方的经营信息;
4、不得利用商业秘密成立自己的企业;
5、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竞争企业工作;
6、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7、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者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三、保密期限
经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以及乙方离职后的两年内。乙方自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保密范围内的资料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内容,违反保密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