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扶持大学生创业合作协议
(实践型创业项目用)
甲方: 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
乙方: (被扶持创业项目或团队名称)
甲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创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专门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大学生创业项目团队提供创业服务和场地管理的机构。乙方是申请在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建立办事机构的实践型创业项目团队(商铺或企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项目名称为: 项目。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在创业实践基地地址为 ,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 平方米。使用权是(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及时向乙方传达教育部、教育厅、工商税务等相关政策和规定,提供政策指导并协助落实。
3.监督乙方办理以下事项: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企业管理咨询、培训服务及物业管理等。
4.设立创业资金,为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