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投资协议范本有限公司隐名投资协议显名投资人甲方隐名投资人乙方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隐名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的相关出资及股权利益分配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东形式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为显名营业人乙方为隐名出资人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元乙方出资人民币元二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法定地址为三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甲方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其中乙方的实际出资挂在甲方名下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以甲方为显名股东基本情况为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四出资期限甲乙双方所认缴上述出资应分期或一次性到位甲方须向乙方开具乙方出资证明五表决权的行使表决事项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各股东作出公司法规定的重大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表决事项为一般事项由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同意通过六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七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显名股东的权利义务隐名股东的权利义务八利益分配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均享受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分得红利九违约责任乙方应当按约向甲方缴纳所认缴的资本金乙方未按约按时缴纳认缴资本金的则应向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分配红利或阻止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有限公司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由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十一其它本协议正本份全体股东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隐名股东投资协议书参考格式范本来源作者发布时间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投资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万元占投资比例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甲方的出资在年月日全部到位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甲方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实物公司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者为甲方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第三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第四条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第六条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设立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第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二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隐名投资协议javascript转载标签财经分类私募基金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省市签订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以隐名方式收购衡阳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某某所持公司的股权实现对公司的隐名投资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javascript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原则就甲方隐名投资公司的合作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信守第一条股东形式甲方为乙方收购赵某某所持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收购人即为公司的隐名投资人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投资人承担对公司的投资风险享有对公司的投资收益乙方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即为公司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所记载的股东第二条隐名投资款甲方拟出资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委托乙方收购赵某某所持公司的股权实现对公司的隐名投资第三条隐名投资额出资期限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第约定的隐名投资款一次性足额转入乙方指定的以下账户账户名称长沙有限公司帐号开户行支行第四条甲方权利有权委派专人到公司管理公章及财务印章有权要求乙方转交因甲方隐名投资公司而产生的由赵某某应支付的股权固定回报且有权要求乙方在收取赵某某支付的股权固定回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固定回报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以本协议第约定的隐名投资款办理收购赵某某所持公司的股权的相关手续有权要求乙方办理赵某某股权回购相关手续以及向甲方及时转交股权回购款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投资人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在隐名投资公司期间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投资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权要求乙方以显名股东身份行使股东知情权并将查询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甲方在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扩股时有权要求乙方以显名股东身份行使股东优先认购权实现甲方对公司的增资扩股第五条甲方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隐名投资款甲方负有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的义务具体约定如下委托持股费甲方承包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合同金额甲方应于甲方与公司结算工程款后三日内将相应比例的委托持股费用划入本协议第约定的乙方银行账户在隐名投资期间乙方因受托甲方作为公司显名股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实施的作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投资行为发生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均由甲方承担在甲方要求乙方将所持的公司显名股东权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负有自本协议第和约定的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义务甲方承诺对其隐名投资公司行为承担一切投资风险并且乙方作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因承担公司对外债务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有权要求甲方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足额补偿甲方承诺在隐名投资期间不得要求抽回出资第六条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协议第的约定支付委托持股费用乙方作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有权行使公司股东权利但不包括红利分配请求权和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的约定要求甲方及时履行费用支付义务乙方按照本协议第约定收购赵某某股权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配合工作在发生本协议第情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乙方与公司签订的增资认购协议所约定的出资时间向公司支付增资认购款第七条乙方义务乙方作为甲方在公司的显名股东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乙方承诺乙方在以股东身份行使公司股东会表决权时应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承诺在未取得甲方授权条件下不得对所持的显名股东权及其所产生的所有收益进行转让质押等任何形式的处置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承诺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第和约定的义务乙方承诺在甲方拟向公司的股东或其他第三人转让乙方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乙方承诺在发生本协议第情形时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文件时乙方负有无条件同意并负有无条件承受之义务第八条甲方的声明与保证若因以下情形导致收购赵某某所持公司的失败的乙方无需对收购失败行为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赵某某所持股权遭受司法机关冻结公司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赵某某转让股权侵犯第三人权益而致使收购协议遭受被撤销的收购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而遭受被认定无效的若因以下情形导致赵某某回购股权失败的乙方无需对回购失败行为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本协议第条约定的义务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若若因以下情形导致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第或和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的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因收购的赵某某所持公司的股权存在股权瑕疵包括赵某某对公司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使乙方遭受对公司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的债权人承担瑕疵股权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足额的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协议第的约定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甲方违反本协议第时应向乙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协议第或时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第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对于本协议双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的责任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追究第十条保密条款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上述限制不适用于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本条款所述的保密义务于本协议终止后应继续有效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双方约定任何一方可向长沙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双方协商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第十三条生效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公司在隐名投资中的风险应对二隐名投资协议的拟订我国关于隐名投资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备隐名投资者投资权益的保障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契约型的隐名投资应当是公司在隐名投资中风险应对的首选模式这样可以明确隐名投资人和显名投资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首先明确界定隐名投资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隐名投资协议的拟订学界对隐名投资的理解有广狭之分广义的隐名投资是指为了取得营业收益而实际投资于企业但基于多种原因其投资者身份未被记载在工商登记文件中的投资狭义的隐名投资限于投资人为了防止暴露自己作为企业真正投资人的身份而选择寻找显名投资人充当名义投资人隐名投资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从投资的企业种类上既有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甚至个体户也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或外商投资企业具体地讲公司的隐名投资是指一方隐名投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显名投资人的法律现象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的是隐名投资人而非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显名投资人公司股份实际的出资认购人与名义上的股东不一致显名投资人系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这一特征使隐名投资与代理区别开来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为法律行为的无论隐名投资人还是显名投资人对公司债务均只承担有限责任这一特征区别于隐名合伙在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依约以其出资额为限只承担有限责任但显名合伙人应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隐名投资人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这一特征又区别于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隐名投资人并不享受固定的收益隐名投资是投资而非第二基于上述对隐名投资含义的了解明确了隐名股东与显明股东的不同法律地位及隐名投资法律特征所决定其具有的特定法律风险结合其相应的法律风险及特征拟订隐名投资协议对于隐名投资人权益保护至关重要更强化了隐名投资协议对于隐名投资人投资权益保护最后屏障的作用隐名投资人通过与其显名投资人签订隐名投资协议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尤其应明确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承担投资风险的关键条款以及隐名投资人尽可能要求显名投资人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条款通常一份隐名投资协议应该包括以下条款隐名股东显名股东的基本情况以明确谁为显名股东谁为隐名股东隐名投资者出资的时间数额方式等以证明外商为实际出资者新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式以防止日后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在公司经营方面出现分歧新公司内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职责和权利以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显名股东的承诺如未经隐名投资者的书面同意不可以单方面转让股权等以明确显名股东的义务显名股东的财产担保或信用担保如抵押质押或担保人明确当显名股东出现违反协议规定时隐名股东的权利肯定可以得到保障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利益分配方式这是协议中最为关键的条款通常按照双方投资数额比例获得公司收益分配另外还可通过支付给显名股东固定报酬而规定隐名投资者享受股东权益但是如果隐名投资明显是为了规避我国内地的如市场准入等强制性法规那么为防止日后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将隐名投资者的回报写成债权回报性质规定显名股东履行债务的数额与股权的红利相等或等于红利的特定比例以表明其经济实质为股东权益的分配规定出现第三人的纠纷时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权利义务为今后解决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彼此之间的争议事先制定规则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条款以明确隐名股东权益受损时的救济途径及救济方式其他条款根据所创办公司的特点以及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制定以补充特殊情况下法律事项的处理本所律师姜红隐名投资协议公证的法律问题探析作者李素萍中国公证隐名投资协议公证就是公证机构根据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的申请对双方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作出证明隐名投资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行为的主体包括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两方两者均可以为自然人或法人第二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以合同的形式约定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一般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理论上口头或书面均可公证实践要求采用书面协议的形式第三隐名投资者的出资标的主要为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于隐名投资者的非公开性因此隐名投资者多数以货币方式出资第四隐名投资者不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隐名投资协议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我国目前没有关于隐名投资的明确法律规定但也未明确禁止隐名投资行为按照我国私法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真实的隐名投资协议是有效的因此隐名投资行为在经济活动中并不少见但与此同时近几年由隐名投资引发的各种争议也屡见不鲜隐名投资问题已经引起司法界高度重视全国很多省市高院就隐名投资纠纷处理问题作出过规定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都明确规定了隐名投资纠纷的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专门条文加以规定一隐名投资协议的合法性是公证受理的前提一受理合法的隐名投资协议公证申请只要隐名投资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损害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公证机构可以受理其公证申请一是外商为避免不同国家的双重征税问题而选择隐名投资二是部分社会知名人士为防止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暴露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愿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资借用他人名义形成的隐名投资三是有的投资者因为自身牵涉一些未结的诉讼或纠纷为避免影响新设公司的经营活动选择了隐名投资方式四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导致了股东之间的选择性合作隐名投资者更愿意选择与其他股东有合作基础的显名股东代表其投资二拒绝违法的隐名投资协议公证申请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属于违法投资活动公证机构应当拒绝受理其公证申请一是规避法律和行政法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将外商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还有国家对外商的经营范围进行的限制对出口加工企业产品进入内销市场的限制等外商在选择投资形式或投资领域时为规避这些强制性规定会选择隐名投资方式二是规避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投资主体的限制如我国行政法规规定公务员不得向企业投资部分公务员借用他人名义参与企业投资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限制性规定一个隐名投资者与公司全体显名股东签订协议形成实际上的一人公司的虚假有限责任公司三是规避法律对投资比例的限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的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部分企业在外商投资达不到时中方有可能采取隐名方式进行投资四是其它规避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如逃避国家正常税收为了利用国家的某些优惠政策假借残疾人下岗工人高校毕业生的名义创办企业享有减免税费的优惠达到逃避隐名投资协议公证的法律问题探析李素萍山东省烟台市业达公证处研究业务研究武汉市公证处主任徐研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香港路号远洋大厦层邮编电话传真网址中国公证国家正常税收的目的再如以虚假投资作掩护行非法借贷之实的假投资真借贷协议这类协议的突出特点就是约定实际出资方不承担投资风险拿固定收益二隐名投资协议相关法律问题是公证审查的重点一正确定位隐名投资协议主体的法律关系和地位第一隐名投资者与显名股东以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约定在隐名投资协议中是隐名投资的可行性运行模式之一此模式下隐名投资者承担实际出资和承受投资风险的权利义务在公司中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事务也不亲自行使股东权利显名股东不实际出资但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事务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与显名股东的关系适用于合同法中的委托合同属于因委托合同产生的隐名代理关系代理人显名股东基于合同享有代理权但不披露委托人隐名投资者姓名也不表明自己的代理人身份或者披露自己的代理人身份但并不以委托人隐名投资者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而委托人隐名投资者仍然将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此种模式下隐名投资者与公司不发生任何关系隐名投资协议不得对抗公司隐名投资者与显名股东只存在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隐名投资者不具有股东的身份权利但具有依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转交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利益的财产收益权第二隐名投资者在公司中以股东身份行使股东权利显名股东为单纯的挂名股东不行使股东权利这是隐名投资的另一可行性运行模式这种模式下的隐名投资方式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知情且同意该隐名投资协议方为有效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作出同意的方式可以是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作为隐名投资协议成立的实质要件之一公证实践操作中多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既可以保证隐名投资者的股东权利和地位也不影响隐名投资双方自由意志的表达另一种方式也可以是由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作为第三方直接参与隐名投资协议的订立和公证申请作为公证申请人之一这时隐名投资协议的实际当事人有三方即隐名股东显名股东和作为第三方的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这种运行模式下的隐名投资中隐名投资者在公司中作为实际出资股东行使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具有股东资格二正确定位隐名投资协议的对内对外法律效力第一隐名投资协议是对协议双方具有最高约束力的帝王条款隐名投资协议是具有营利目的的隐名投资者与具有融资目的的显名股东之间达成一致意见而形成的契约双方是一般平等主体间形成的具有民事性质的契约按照契约自由私法自治的法律原则隐名投资协议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德不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善意地合意形成隐名投资协议受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隐名投资协议一旦生效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即形成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若产生纠纷即按协议约定规范其权利义务规范其责任承担隐名投资协议在协议双方的纠纷解决中具有最高准则的帝王条款地位公证实践中要注意协议中双方约定的内容尽可能地详尽明细易于执行切忌笼统模糊存有歧义只有完善协议内容才能完美预防和解决协议双方可能发生的纠纷第二正确定位隐名投资协议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我国公司的设立采取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法人登记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其公示公信力工商行政部门对公司股东的登记本质上属于证权性登记具有对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功能善意第三人依工商行政登记的内容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第三人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交易制度范畴任何私下的协议都不能对抗登记的法律效力当公司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时不能以隐名投资者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的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隐名投资的一个重要的法律特征就是隐名投资者不被工商登记记载因此无论上述何种模式的隐名投资方式隐名投资者均不与公司对外活动涉及的第三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协议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纵观一些国外立法内容大多体现出这一刚性原则我国司法判例和法院的规定均体现了股东资格未被工商登记所记载的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的精神隐名投资协议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的制度也是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正常交易秩序的需要是规范市场经济稳定和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保障目前在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公证机构面对各种复杂的隐名投资协议既不能因其存在风险而一概不予公证受理也不能不区分性质全部加以证明应当从申请人进行隐名投资的真实原因和目的入手把隐名投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为公证审查重点帮助善意的隐名投资协议双方完善隐名投资协议内容同时也要擦亮眼睛避免恶意当事人弄虚作假利用法律消费公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第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条研究业务研究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评论条查看次发表于隐名投资是指由于某种原因或出于某种考虑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资本的投资者没有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材料之中而记载于这些文件材料之中的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认购公司的股份一般地对于实际出资人我们称之为隐名股东而对于未出资却具有股东资格的一方我们称之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的存在从某种角度来讲构成对国家工商管理制度的侵犯和违反因此不管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间有多长其中一方有权随时要求解除协议清算财产所以这样的关系很不稳定如果对风险有心理预备而还是打算这样投资那当然有必要签定内部协议内部协议能表明协议签订者的真实意思证明他们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事实有条件的话最好不要当隐名股东如果确有需要做那绝对有必要签订内部协议并且最好请法律专业人士对签订协议这个行为进行见证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主要有隐名出资人股东地位不被认可的风险显名股东擅自转让其名下股权的风险显名股东名下股权被司法冻结强制执行的风险等等隐名投资的风险防范在此简单介绍几个供参考股权质押在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签订委托持股协议同时由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签订借款协议双方再根据这份借款协议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然后将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这样可以防止名义出资人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发生在公司章程中做出限制性约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显名股东若干年内不得转让股权的规定此处约定的时间一般应与实际出资人可适合直接出面担任股东的时间大体吻合注意保存证据为了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隐名投资者应该妥善保存实际出资的各种证据只要证据充分隐名出资人完全可以在必要时依法确认自己的股东资格签订全面严密的隐名投资协议隐名投资协议作为隐名投资行为的核心法律文件是保护隐名出资人权益最为重要的手段虽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但有对内效力因此务求全面具体细致尽可能保护隐名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请专业律师草拟协议并由律师见证是对权利的最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