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
朝天区人民政府:
根据已收到由“朝天区人民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
关于城市中路灯节能改造工程招标文件,遭照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 的规定,我公司多次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的投标须
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工程质量及其它相关事项后,我公司愿按
以下承诺的各项条件进行施工、竣工与维护。
一、如果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合同签定后 45 天内完成所
施工安装工作,并按时移交整个工程。
二、根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该区路灯用电情况,我公司可将每
年节约电费 6: 4 分成, 即投资方 60%, 使用方 40%, 合作期限为6年。
三、改造后节电率确保 70%。
四、改造后的所有灯具均为